公司获评“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字号:大 中 小】 阅读: 1252 发布时间: 2019-11-11 15:33:37
11月7日,云南省档案局评审专家到公司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公司最终获评“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云南省档案局业务二处处长赵新宇、业务指导二处主任科员张全庆,集团公司综合办副主任王磊,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文斌,党总支副书记、副董事长孙兴华,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李明岗,安全总监李立以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孙兴华从公司基本情况、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随后,档案规范化认定专家组围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自检表,分别从档案工作组织制度、档案业务工作、档案信息化、档案工作用房及设施设备四个板块对应各制度建设材料、档案资源建设、归档文件及案卷质量、各门类台账、汇编资料、档案网络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经过认真评审,专家组对公司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现场宣布公司以93分的成绩获评“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赵新宇指出,公司的档案建设成效显著,离不开公司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与重视,希望今后在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再接再励,进一步提高全员档案意识,做好档案资源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出档案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企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集团综合办副主任王磊对省档案局评审专家的指导表示感谢,对十七公司获评示范单位表示祝贺。他指出,此次标准化评审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十七公司应以此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下一步档案建设工作,发挥档案的最大效用,为企业发展和档案自身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最后,王文斌代表公司对省档案局领导、评审专家们的评审及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标准化档案管理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既是文化的传递,也是后续工作的依据。档案是公司合规管理的重要载体,更是公司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必将促使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有例可循、经营决策有据可依、督查审计有证可查。公司能够成为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是对公司档案建设的认可,也是对公司的档案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以此为起点,持续提升优化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标准要求,将档案工作纳入公司综合考核,在重大活动归档、归档率、完成率、档案开发与运用、信息化备份等方面再下功夫,建立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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